受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发[2003]197号)规定,恩施州矿业权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湖北省宣恩县黄泥塘矿区铁矿普查探矿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一)探矿权名称:湖北省宣恩县黄泥塘矿区铁矿普查探矿权
(二)地理位置:位于宣恩城南东158°方位直距20km,行政区划属宣恩县高罗乡向家坪村。
(三)勘查矿种:铁矿
(四)出让年限:3年。
(五)以往工作程度:预查
(六)矿区范围:省国土资源厅批准的勘查作业区范围(1980西安坐标系)为:
点号
X坐标
Y坐标
1
109°33′30″
29°49′57″
2
109°34′28″
29°49′37″
3
109°33′26″
29°48′17″
4
109°32′59″
29°48′24″
面积3.56 km2
(七)预测资源量:根据湖北省第二地质大队提交的《湖北省宣恩县黄泥塘矿区铁矿预查报告》,该矿区预测资源量(334)为1320千吨。
二、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宣恩县境内注册,具备探矿权申请人资质条件,注册资金壹千万元(含)以上,具有良好的资信的独立企业法人,均可申请参加本次网上挂牌竞买。不接受自然人申请和联合体报名。
三、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及竞买保证金
(一)本次探矿权出让为无底价挂牌出让,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伍佰伍拾万元整(小写:人民币5500000元整)。
(二)报价增价幅度为人民币 5万元或5万元的整数倍。
(三)本次挂牌出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佰万元整(小写:人民币1000000.00元)。
四、挂牌出让文件获取
意向竞买人可登录恩施州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http://www.esgt.gov.cn/),点击“国土市场”栏查阅《湖北省宣恩县黄泥塘矿区铁矿普查探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恩施州矿网挂〔2014〕18号)》及附件,点击“附件”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或登录湖北省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恩施州子系统点击“探矿权详情”浏览、下载挂牌出让相关文件。
五、竞买申请
本次挂牌出让采取网上申请和报价方式进行。意向竞买人在网上提交竞买申请前,须先到恩施州矿业权交易中心办理竞买资质审查,并办理数字证书ukey,凭数字证书ukey登录湖北省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恩施州子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和参加竞买。办理竞买资质审查、数字证书ukey、提交申请和报价请参阅《湖北省宣恩县黄泥塘矿区铁矿普查探矿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
六、相关时间规定
(一)公告时间:2014年 11 月15日—2014年12 月 4日;
(二)资质审查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4年 12 月5 日17时;
(三)资格审查结果通知时间:2014年12 月8日17时前;
(四)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4年 12 月 18 日17时;
(五)网上挂牌起止时间:2014年 12月9 日8时至2014年 12月22日 17时00分;
(六)如该采矿权在挂牌截止前有2人以上(含2人)报价,则挂牌截止时,系统将自动进入限时竞价程序,限时竞价不受挂牌截止时间限制。
七、风险提示
(一)该矿区以往地质工作程度较低,且由于地质条件复杂性和勘查工作的局限性,预测资源量与实际情况可能存在较大差异;最终查明资源储量可能达不到开采要求。
(二)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的要求,对特定勘查、采矿、选矿方法的限制。
(三)因国家产业政策或矿产资源规划调整的影响,存在探矿权不能转采矿权的风险。
(四)因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导致勘查、开采工作无法进行。
竞买人应自愿承担以上风险。
八、相关事宜
(一)竞买申请人应自行前往探矿权所在地进行实地踏勘,了解实情(时间自定,费用自理),出让人和受托出让人不统一组织。
(二)本探矿权出让机关为省国土资源厅,竞得人与恩施州矿业权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凭成交确认书到省国土资源厅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并办理探矿权证登记手续。
(三)竞得人在实施勘查工作时,不得在公路两侧保护区范围内安排重型山地工程,探矿工程布设等需补偿或搬迁发生的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四)《预测报告》储量估算范围之外的新增查明资源储量须在探矿权转采矿权之前经评估备案后补缴探矿权价款。
(五)其他有关事宜详见湖北省宣恩县黄泥塘矿区铁矿普查探矿权网上挂牌竞买须知等出让文件,挂牌文件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或补充公告。
(六)竞买申请人提交申请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挂牌文件,竞买申请书一经提交,即认为申请人对挂牌文件和矿业权现状无异议。对挂牌文件和矿业权现状有异议的,应在公告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恩施州矿业权交易中心提出。
联系人:彭 杰 0718-8215373 18986845838
恩施州矿业权交易中心
201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