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八堡乡水洞村杨家皮坡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一、出让人
名称:大方县自然资源局
场所: 大方县红旗街道办县委大院内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毕节市七星关区百里杜鹃大道236号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大方县八堡乡水洞村杨家皮坡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地理位置:大方县八堡乡水洞村,东经105°33′28″~105°33′41″,北纬27°22′11″~27°22′24″
面积:0.1022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 序号 |
X |
Y |
| 1 |
3029121.225 |
35555423.851 |
| 2 |
3029016.450 |
35555450.839 |
| 3 |
3029025.446 |
35555502.697 |
| 4 |
3028998.987 |
35555546.089 |
| 5 |
3028833.790 |
35555548.610 |
| 6 |
3028782.340 |
35555488.590 |
| 7 |
3028730.040 |
35555358.040 |
| 8 |
3028750.400 |
35555281.740 |
| 9 |
3028837.261 |
35555188.834 |
| 10 |
3029027.562 |
35555195.251 |
| * |
+1710 |
+1575 |
资源储量:本次出让采矿权保有资源储量731.74万m3(1939.14万t),勘查工作程度为地质简测
开采标高: +1707米至 +1575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需采用国家支持和鼓励的开发利用方式及生产工艺进行资源开发利用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竞得该矿权后,在持有采矿许可证期间,应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依法有效保护、合理开采、综合利用矿产资源,严格按照《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切实做到“边开发、边治理、边修复”。按照采矿权“净矿”出让管理要求,本次出让的大方县八堡乡水洞村杨家皮坡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地质勘查工作由大方县自然资源局委托贵州韩丰土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开展,地质勘查费用12.5万元。大方县八堡乡人民政府已组织协调该宗出让采矿权所需使用土地、林地、进场公路等相关事宜,并委托四川鑫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贵州省大方县八堡乡水洞村杨家皮坡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需占用农户土地、林地征占补偿费及勘查费造价咨询报告》(鑫森咨询(2023)09-3-DF008),需占用农户土地、林地征占补偿费397.15万元。本次出让采矿权前期投入勘查经费及需占用农户土地、林地征占补偿费由买受人承担,不计入矿业权出让收益,在该矿权出让成功后由采矿权竞得人支付。
拟出让年限:10年
起始价:256.11万元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竞买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营利法人或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 (二)已被列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采矿权的竞买。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3年12月13日—2024年01月25日
地点: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一)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及申请登记方式: 1.申请人可于申请报名时间内凭CA数字证书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挂牌出让文件资料、并提交书面竞买申请等。 报名咨询电话:0857-8315972技术支持电话:0857-8317294,0857-8305707;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3年12月12日—2024年01月22日
申请报名方式:2.竞买资格确认,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交易中心将在竞买资格确认截止时间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凭CA数字证书参与网上挂牌报价(竞价)。 3.报价(竞价)方式。 本次挂牌实行网上报价(竞价),申请人凭CA数字证书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参与网上报价(竞价)。网上报价(竞价)采取增价方式竞价,每次报价须高于上次报价一个以上(或整数倍)增价幅度。 (二)申请登记的起止时间1.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3年12月13日9:00时至2024年1月23日16:002.竞买资格确认起止时间 2023年12月13日9:00时至2024年1月23日17:00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按照报价最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一)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不低于起始价的,挂牌成交。(二)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 (三)挂牌期限届满,有竞买人通过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提交网上限时竞价(限时竞价)申请的,系统将自动转入5分钟制限时竞价(竞价方法:详见出让资料)环节,最终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八、风险提示
1.竞买人可自行组织现场踏勘,费用自理,竞买人在递交报名申请前应充分了解该宗采矿权范围的地质情况、资源赋存、土地权属、地上地下建设项目及区块周边条件等相关情况,一旦提交《采矿权竞买申请书》,即视为对采矿权出让条件无异议。 2.按照采矿权“净矿”出让管理要求,本次出让的大方县八堡乡水洞村杨家皮坡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地质勘查工作由大方县自然资源局委托贵州韩丰土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开展,地质勘查费用12.5万元。大方县八堡乡人民政府已组织协调该宗出让采矿权所需使用土地、林地、进场公路等相关事宜,需占用农户土地、林地征占补偿费397.15万元。本次出让采矿权前期投入地质勘查经费、需占用农户土地、林地征占补偿费由买受人承担,不计入矿业权出让收益,在该宗采矿权出让成功后由竞得人支付,支付完毕后再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1.竞买人在公告时间内,有权实地查看、了解出让矿业权实际情况,对出让矿业权有异议的,应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前提出或不参与竞价,竞买人一经报名参与网上竞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本次出让矿业权的现状,认同和接受挂牌的客观状态、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如竞得人因违反法律法规被取消竞买资格或因自身原因放弃竞买资格,由出让人作出重新组织出让决定后,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新组织出让。 3.对本采矿权出让存有异议的,公告、挂牌期间可以书面形式向大方县自然资源局反映,经出让人研究后,决定交易行为继续、中止或终止。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5年内不得参与出让人组织的矿业权出让招、拍、挂活动: 1.竞得人拒绝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的。2.竞得人未按《采矿权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期限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或者拒绝签订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的。4.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其他内容
(一)特别约定 1.矿山用地由取得该宗采矿权的竞得人登记采矿许可证后按程序办理。2.如因国家高速铁路、高速公路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压覆矿区范围时,竞得人必须按规定让出。 3.竞得人必须按时缴齐成交价款,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在约定期限内未按规定交纳成交价款及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出让人有权收回采矿权,同时,竞得人应承担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4.竞得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向大方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采矿权登记,领取采矿许可证,成为合法采矿权人。并到相关部门办理工商营业、环评、水土保持、林业、安全生产等有关手续。 5.竞得人投产(持生产许可证)一年内采矿权不得转让、满一年后若要求将该采矿权转让的须按程序办理。 6.竞得人在开采矿产资源的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进行采矿活动,接受各级主管部门的监督,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有关税费,切实履行应尽义务。 7.该矿出让年限为10年,竞得人取得采矿权后,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为10年;竞得人按照出让资源量、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进行开采。 (二)出现以下情况,交易中心可以终止挂牌程序,重新组织报价(竞价),或按照有关规定重新组织挂牌:1.交易中心网络或系统出现异常; 2.有可能影响挂牌成交结果公平公正的情况;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矿业权出让交易行为中止: 1.公告公示期间发现出让的矿业权权属争议尚未解决;2.竞得人有矿产资源违法行为,行政处罚逾期不履行的;3.因不可抗力或者政策变化应当中止交易的其他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矿业权出让交易行为终止:1.出让人因有关政策规定、矿业权出让所依据的客观情况等发生重大变化提出终止交易; 2.因不可抗力应当终止交易;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五)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六)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信函、电子邮件及口头等方式竞买申请;(七)本公告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所指资金币种均为人民币; (八)挂牌出让的其他未尽事宜,请认真阅读《竞买须知》等挂牌出让文件资料;(九)交易联系信息出让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857-5220304 联系地址:大方县红旗街道办县委大院内交易中心联系人及电话联系人:交易三部联系电话:0857-8315972 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百里杜鹃大道236
本公告在大方县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