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受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委托,陕西省矿业权交易中心对 宁强县阳平关磷矿南部区块磷矿资源实施挂牌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及地址
出让人:陕西省国土资源厅
地 址:西安市劳动南路180号
二、交易机构名称及地址
名 称:陕西省矿业权交易中心
地 址:西安市高新二路12号C座1层
三、出让矿业权项目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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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坐标范围
(1980西安坐标系) |
面积(km2 ) |
矿种 |
所在市县(区)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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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陕西省宁强县阳平关磷矿南部区块 |
3646374,35592525;
3646536,35592760;
3646433,35592922;
3646506,35593262;
3646741,35593314;
3646496,35593751;
3646318,35593049。 |
0.1807 |
磷 |
汉中市宁强县 |
采矿权 |
四、出让方式:采用有底价挂牌方式出让,价高者得。
五、咨询报名、挂牌时间及地点
咨询报名时间:2016年8月26日至2016年9月14日
咨询报名地点:陕西省矿业权交易中心交易大厅(西安市高新二路协同大厦C座1层)
挂牌时间:2016年9月19日至2016年9月30日,9月30日14:30时转入现场竞价。
挂牌地点:陕西省矿业权交易中心交易大厅(西安市高新二路协同大厦C座1层)
六、现场察看时间
竞买人需到实地考察的,请于公告之日起自行前往实地察看,费用自理。
七、竞买资格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且资金能够满足矿产开发投入需要的均可参加竞买。
涉外资本或资金(包括三资企业及其类似企业)报名的,应当同时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其它规定。
八、竞买申请与资格审查
1.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该公告报名时限内持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竞买的竞买人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经资格审查合格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为50万元)后,取得竞买资格。
2.未竞得的竞买人在挂牌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到交易中心办理保证金本金退还手续;竞得人在缴清矿业权出让金后持缴费票据到交易中心办理保证金本金退还手续。
九、其它
1.本次出让区块的磷矿资源储量达不到单独建矿的条件,竞得人必须与周边采矿权进行整合开发。经整合取得采矿许可证后方可享受采矿权人的权利并履行其义务,竞买人须慎重决策。
2. 成交确认书签订后,竞得人资格不得转让(整合除外)。
竞得人为采矿权人的,未按规定期限缴纳出让金的,成交确认书终止,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3.对以上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2016年9月14日16:00前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西安市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协同大厦,陕西省矿业权交易中心。
4.本公告解释权归陕西省矿业权交易中心。
联系人:郝皓旎 联系电话:029-88386646、88386823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
201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