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国土资挂告字[2010]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和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经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同意并授权,池州市国土资源局拟对贵池区黄山铁矿采矿权进行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矿权出让范围、出让起始价及竞买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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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出 让 范 围
(1980西安坐标系) |
矿区
面积
(km2) |
资源量
(万吨) |
出让
年限 |
起始价
(万元) |
竞价
增幅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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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池区黄山铁矿采矿权 |
X y
3370151.96,39520550.20
3370151.96,39521150.20
3369351.96,39521151.22
3369351.96,39520550.22
开采标高:+106m-+28m |
0.48 |
36.56
(122b+333) |
7 |
160
|
5 |
100 |
二、竞买人的资格要求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事业法人、其它经济组织,均可参加竟买,可单独竞买,也可联合竞买。以合资合作形式竞买的,必须提交有效合资合作协议,并授权其中一名合作者作为竞买代表参与竞买。
1、该矿权为老采矿许可证废止后新立,竞得人应与原采矿权人达成原采矿权相关资料及原采矿范围内原采矿权人厂房道路等固定资产意向性补偿协议;
2、取得本采矿权后,应与池州海螺公司达成协议,作为该公司辅料基地,所采矿石销售给池州海螺公司。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三、竞买申请登记
竞买人请于2010年10月19日9时至2010年11月2日16时前,持竞买申请书、企业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企业(单位)资信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需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到安徽省池州市国土资源局办理相关报名手续。通过竞买资格审查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作为竞买人参与报价。
四、挂牌出让时间、地点
挂牌时间从2010年10月29日9时至2010年11月7日16时,在安徽省池州市招投标交易中心进行挂牌出让。
至挂牌截止时间仍有竞买人要求报价的,转入现场竞价。
五、其他事项
本次挂牌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情况,以挂牌文件载明的事项为准。本公告由池州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钱立法 电话:0566-2819291(池州市招投标交易中心)
胡社祥 电话:0566-2819125(池州市国土资源局)
池州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〇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