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培育和规范矿业权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务院《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自治区人民政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喀什地区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以下采矿权并委托新疆标正拍卖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 |
主矿种 |
面积
(km2) |
拐点坐标
(西安1980坐标系) |
挂牌起始价
(万元) |
增加幅度(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
|
1 |
泽普县国土资源局拟出让阿克塔木乡2011年11号砂石料厂建筑用砂矿 |
建筑用砂矿 |
0.0721 |
矿区拐点坐标、开采标高及开采期
限,详见采矿权挂牌出让资料 |
9.9 |
0.5 |
9.1 |
|
2 |
泽普县国土资源局拟出让奎依巴格镇2011年13号砂石料厂建筑用砂矿 |
建筑用砂矿 |
0.0433 |
7.1 |
0.5 |
6.3 |
|
3 |
莎车县国土资源局拟出让荒地镇七村2011年6号空心砖厂砖瓦用粘土矿 |
粘土矿 |
0.0788 |
22.2 |
0.5 |
12 |
|
4 |
疏勒县国土资源局拟出让塔孜洪乡2011 年38 号空心砖厂砖瓦用粘土矿 |
粘土矿 |
0.0348 |
9.63 |
0.5 |
8.83 |
|
5 |
疏附县国土资源局拟出让站敏乡12村2011年56号空心砖厂砖瓦用粘土矿 |
粘土矿 |
0.0246 |
11.39 |
0.5 |
7 |
|
6 |
疏附县国土资源局拟出让阿瓦提乡2村2011年53号空心砖厂砖瓦用粘土矿 |
粘土矿 |
0.0250 |
9.63 |
0.5 |
8.83 |
|
7 |
疏附县国土资源局拟出让萨依巴格乡5 村2011年21号空心砖厂砖瓦用粘土矿 |
粘土矿 |
0.0272 |
8.78 |
0.5 |
7.98 |
二、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竞买申请与受理
(一) 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的竞买申请与受理由新疆标正拍卖有限公司具体组织实施,只接受竞买申请人现场书面申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申请。
(二)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有意竞买申请人可于2011年12月22日至2011年12月31日到新疆标正拍卖有限公司索购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资料。(资料费1000元/份)
(三) 竞买者以自然人身份参加的竞买,需持竞买申请书、自然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办理竞买手续;竞买者以公司身份参加竞买的,需持竞买申请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验原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联合竞买的,应出具联合采矿协议书)及股东纪要办理竞买手续。
(四)竞买保证金可以转账、电汇、支票及刷POS机等方式交纳,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11 年12月31日18:00 时(北京时间,交纳保证金所产生的手续费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竞买保证金额见《挂牌出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表》。
(五)经审查,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符合报名要求的,确认其竞买资格后,核发《竞买资格确认书》。
四、时间、地点和相关事项
(一)公告时间:2011年12月22日至2011年12月31日。
(二)报名时间:2011年12月22日10:00时至2011年12月31日19:00时(北京时间)止,逾期不在办理。
(三)报名地点:新疆标正拍卖有限公司(喀什市解放南路43号渝都大厦三楼3-69室)。
(四)挂牌竞价时间:2012年1月4日至2012年1月13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3:00时,下午16:00时至19:00时(北京时间)止。
(五)挂牌和报价地点:新疆标正拍卖有限公司(喀什市解放南路43号渝都大厦三楼3-69室)。
(六)报价只接受竞买人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的报价。
(七)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竞买者在挂牌时间内可多次报价;在挂牌期限内报价相同的,则以确认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
在2012年1月13日挂牌竞价期限截止前30分钟(19:00时),仍有2名以上(含2名)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价,则转入现场竞价,即通过现场竞价方式确定竞得人。(现场竞价幅度不得小于0.5万元/次)
(八)揭牌及现场竞价时间:2012年1月14日(星期六 )上午11:00时整在新疆标正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厅(或另行通知地点)举行揭牌及现场竞价和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仪式。
四、其他事项
(一) 现场踏勘:有意竞买者自行组织现场踏勘(费用自理)。
(二) 竞得的,竞得人需自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到采矿权所辖的县(市、地区)国土资源部门签订《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书》并按要求交纳其他相关费用,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直接冲抵采矿权价款;
(三)未竞得的,竟买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全部退还;
(四)竞得人反悔、自动退出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书》和交纳相关费用的,逾期视为违约,其成交结果废止,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采矿权出让的技术资料与实际情况可能有一定出入,投资风险由竞得人承担。竞买人在竞买前应认真了解相关情况、阅读相关资料,并可到现场踏勘,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视为对出让矿区资源储量无异议,不得以矿产资源储量地质报告中的资源储量、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向国土资源等部门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
(六)挂牌出让成交后,涉及到林地、土地使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水利防洪等有关事项,由竞得人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七) 其它未尽事宜及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
(八) 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九) 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事宜可浏览:
查询网址:http://www.xjpm.com(新疆拍卖行业协会网站)
http://ks.xjgtzy.gov.cn(喀什地区国土资源局网站)
监督电话:0998-2841363(喀什地区国土资源局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与地质环境科)
咨询电话:(0998)2836078 2828389
开户单位:新疆标正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农行喀什市人民东路第一分理处
账 号:30-476101040002843
主办方:喀什地区国土资源局
承办方:新疆标正拍卖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