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桑尼亚通过新矿业法 澳大利亚公司在坦投资恐受波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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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有关报道,近日非洲国家坦桑尼亚出台并在议会通过了关于修改《2010年矿业法》的三项提案。这三个新的法律分别是《2017年自然财富和资源(永久主权)法》、《自然财富和资源合同法》和《书面合同(杂项修订)法》。 新采矿法强制性要求坦桑尼亚政府持有采矿项目16%的股权,同时也提高了矿业出口的特许权使用费。同时,政府还保留了进一步增持公司股份的余地。“除无偿持有的股份外,政府还有权获得矿业公司50%的股份以抵消政府为支持矿业公司而产生的总税收支出。”这些法律同时赋予这个资源丰富的东非国家能够撕毁与重新谈判天然气或矿产等自然资源合同的权利,以及取消国际仲裁的权利。 此消息一出,数家在坦桑尼亚投资的澳大利亚矿业公司股票价格应声下跌,迫使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采取非常措施,宣布10余家澳大利亚矿业勘探公司停牌。其中包括;金矿公司OreCorp,石墨矿公司Magnis Resources、Volt ?Resources、Kibaran Resources、Black Rock Mining、 Graphex Mining、Walkabout Resources,以及刚刚与矿业巨头Rio Tinto签署协议合资200万美元在坦桑尼亚勘探重矿砂的 Strandline Resources公司。铌矿公司Cradle Resources与其合资伙伴Tremont Investments价值5,500万美元的拟议收购交易被终止。 此次坦桑尼亚突然修改矿业法据说与矿业公司Acacia Mining Plc和坦桑尼亚政府关于金矿出口禁令的纠纷持续升级有关。Acacia Mining Plc是一家总部在伦敦,并在坦桑尼亚生产黄金的矿业公司,总部位于加拿大的全球最大黄金生产商Barrick Gold Corp持有其64%的股份。自今年3月初坦桑尼亚政府禁止矿业公司出口半加工金属以来,Acacia股价已累计下跌了47%。 坦桑尼亚矿产资源丰富、政治经济稳定,曾被视为是矿业投资与开发的较好选择,近几年一直是众多澳大利亚上市矿业公司的勘探活动中心。但其风险性也不容忽视,任何有意在坦桑尼亚进行矿业勘查和开发的企业,都要在实质性投入前,充分了解当地的法律法规、资源状况,从而对其开发前景作出正确评价,降低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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