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等部门:鼓励有条件的省份设立生态环境领域科技专项 |
|
|
|
| 2月24日,生态环境部等多部门发布关于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 推动美丽中国建设的实施意见,强化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资金支持,积极推动国家科技计划在生态环境领域的重点布局。鼓励大学、科研院所利用自有资金和按规定可使用的结余经费,引导地方、企业和社会资金等,以多元化方式支持科技创新。推动科技金融与绿色金融有效衔接,引导金融资源流向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鼓励有条件的省份设立生态环境领域科技专项。 | |
![]() |
|
| 更多精彩内容关注中国矿权资源网微信公众号 | |
| 关键字:生态环境领域 | |
| 【字体:大 中 小】 TOP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