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7 月,国务院安委办联合中央政法委、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下发专项通知,统一部署安全生产领域 “打非治违” 专项整治。本次行动同步衔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紧盯矿山、危化、消防、工贸等高风险行业开展全覆盖执法整治。 国家明确全域全链条推进非法违法生产整治,对安全造假、资质缺失、恶意违规、强令冒险作业四类行为执行零容忍。针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出现虚假培训考试、隐患整改虚假销号、拒不落实监管要求等问题,严格落实 “一案双罚”,企业与相关责任人同步追责。 针对矿山板块,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配套出台专项整治方案,重点查处易诱发重特大伤亡事故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整治五大类问题:一是煤矿伪造图纸、搭建假密闭隐瞒采掘工作面组织生产;二是盗采资源、超层越界、变相采矿等非法开采行为;三是项目未批先建、不按设计施工等违规建设问题;四是安全监控造假、违规危险作业、工程违法分包转包、设备带病运行等违法生产行为;五是安全管理机构缺位、管理人员失职、抗拒执法、违章指挥、瞒报迟报事故、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履职违法行为。 本次整治划定矿山高压监管红线,无证采矿、超层越界开采、借生态修复 / 边坡治理变相采矿、隐瞒工作面、边建边产、停产矿山私自复工等行为均为重点打击对象。 其中砂石矿山需重点规避五类违规风险:证照缺失 / 过期仍持续开采、超范围开采形成高危边坡未治理、借治理工程、临时用地名义盗采砂石外销(多地此类案件已移送司法,追究非法采矿罪)、项目未批先建、设计变更未报审、未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外包工程转包分包、无资质队伍挂靠施工。 本次专项行动强化行刑衔接机制,彻底杜绝 “以罚代刑”。对于无证盗采、刻意掩盖重大安全隐患、屡查屡犯且涉嫌犯罪的主体,直接移交公安,依法追究非法采矿罪、危险作业罪。 各地各部门将打通行政、司法、纪检案件移送通道,违法企业及责任人列入严重失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同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推行企业内部 “吹哨人” 机制,对有效举报及时兑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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