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相关信息了解,越财政部日前下发指导执行政府关于对矿产开发企业征收环保税的74/CP号议定的通知,自2012年1月1日起生效。通知规定,对矿产开发企业征收环保税的计算方法是:一定时间内开发的每类矿产的数量×每类矿产需上缴的费用额度。计税的矿产数量为实际开采的原矿数量,金属矿不区分开采技术和地区差别。原油的环保税为10万盾/吨,天然气、煤气为5万盾/吨,铁矿为4-6万盾/吨,锰矿为3-5万盾/吨,钛矿为5-7万盾/吨,煤炭为6000-10000盾/吨,铅锌矿为18-27万盾/吨。 [1]
中国矿权资源网http://www.kq81.com/矿权交易、矿权转让门户网站
【免责声明】此文章仅供读者作为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出于传递给读者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此文章来自于网络。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第一时间联系矿权资源网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