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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地面防治水
第二百零二条矿山必须摸清矿区及其附近地表水系和受水面积,河流、沟渠的汇水、疏水能力和有关水利工程的设施情况,(沿海矿山还应查清潮汐对矿井水的影响),掌握当地雨量和历年最高洪水位,结合矿区地质、地形特点和健全疏水、防水和排水系统。
第二百零三条矿山每年都应制定防治水措施和防治水计划,由主管矿长或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实现。每年雨季前,应对防治水进行全面检查。
第二百零四条矿井井口和主要建筑物的标高必须高于当地历年的最高洪水位。低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的井口和主要建筑物,必须修筑堤坝,疏排水沟渠或采取其它有效防水措施。
第二百零五条井口附近和塌陷区内外的积水或雨水可能侵入井下时,须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下列措施:
(一)容易积水的地点要修筑排水沟,排水沟应避开矿体露头、裂隙和透水层。不能修筑沟渠的低洼地点,应用泥土填平压实,范围太大无法填平时,可安设水泵排水;
(二)矿区受河流、洪水威胁时,应修筑防水堤坝;
(三)漏水的沟渠和河流,要及时堵水或改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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