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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勘查管理大体分为两个层次:即行业管理和部门管理。
行业管理主要包括对全省境内地助单位的资质审查、勘查登记和勘查成果管理等。省地矿局行使行业管理职能,一方面代表国家,引导本行业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另一方面代表行业的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协调内外部关系。同时,省地矿局受权行使政府职能,对全省矿产资源实行监督管理。
部门管理主要是资产管理和队伍管理。包括地矿部门和各工业部门地质队伍内部的财务管理、设备管理、物资管理、劳动工资管理和勘查技术管理等。管理的核心是不断提高地质工作的质量和效益。
计划管理和勘察技术管理在部门管理中处于重要地位,又是行业管理的重要内容。
第一章勘查技术管理
在行管理业中,勘查技术管理主要通过编制、推行各种技术规范、规程、规定等来实现。
在部门管理中,勘查技术管理包括地质技术管理和施工技术管理两个方面,实行分级负责。主管机关的职责是:依据国家颁布的方针、政策、规范、规程和技术要求,以提高质量为中心,指导地勘单位的勘查设计.勘查施工和勘查成果的提交等项技术业务工作。地勘单位技术管理的任务是:调动一切技术力量,合理地组织技术手段和技术方法,建立良好的技术工作秩序,为提交优质地质成果服务。
在勘查技术管理中,推行技术责任制。地矿局和各地勘公司设总工程师,领导地质处、探矿工程处等业务处室实施管理工作。在地勘单位,1953年至1963年期间,仅任命大队“技术负责人”主管勘查技术工作;1964年,在地质大队改为任命主任工程师,在分队任命“技术负责人”;1979年,颁发“地质队各级技术人员的职责范围”后,第一次在地勘单位任命总工程师。
第一节 技术规范、规程和规定
规范和规程是地质工作的技术标准,是从事地质勘查工作的行动准则。1955年至1956年,地质部吸收苏联经验,相继颁发了各种地质勘探工作暂行规范。包括区域地质调查规范、物化探工作规范、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普查勘探规范、矿产普查勘探规范、机械岩心钻探规程、坑探工程规程等。省地质局及各地勘公司根据本省、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具体的实施细则。
但是,经过“大跃进”中的“大破大立”,以及“文化大革命”期间的干扰、破坏,致使已颁发的各种规范.规程和实施细则没有认真贯彻执行。
1978年,地质部会同全国储委、冶金部、煤炭部、化工部矿山局、国家建材局以及部份省地质局,分工协作,重编各种规范规程。根据统一安排,贵州地质局、贵州省储量委员会主持编制了《汞矿地质勘探规范》,并与湖北地质局合作编写《磷矿地质勘探规范》,与安微地质局合作编写了《岩矿心管理规定》,与山西地质局合作编写了《铝土矿地质勘探规范》。经过七八年的努力,至1987年,地矿部、全国储委重新分别颁发了《金周矿产勘探规范总则》、《金属矿产勘探规范总则》,以及多种矿产的勘探规范。同时颁发了《固体矿产普查勘探设计编写及审批规定》、《地质勘探工作原始地质编写规定》、《固体矿产普查勘探地质资料综合整理规范》、《固体矿产普查勘探地质报告编写规定》、《地质工作质量检查验收规定》等规范、规程。同时颁发了《地质找矿、科技成果奖励办法》等规定。贵州地矿局及各地勘公司均拟订了实施细则,使地质工作重新走上有章可循的正确轨道。
1954年至1986年期间.地矿部规定:金属、非金属矿产及水文地质勘查,按其详略程度划分为普查、详查、初勘、详勘四个阶段;煤炭部规定:对煤炭勘查工作,按其详略程度划分为普找,普勘、详查.精查四个阶段;1987年3月,全国矿产储量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委员会联合颁发了《矿产勘查工作阶段划分的规定》,将矿产、水文勘察工作统一划分为普查、详查、勘探三个阶段;为了确保新老规定之间的衔接,贵州地矿局根据地矿部地矿司制定的实施细则明确;凡1987年提交地质报告的地质项目仍按四阶段划分法提交报告,在工作程度前注明“(原)”字。凡1987年以后继续工作的项目按新的划分阶段套改。即:原初查及原详查套改为普查,原初勘套改为详查,原详勘套改为勘探。
1987年,根据“改革开放”、“简政放权”和加强普查找矿工作的需要,贵州省地矿局制订了《关于地矿业务技术管理的暂行规定》。对详查基地和新发现重要矿产地的具体条件作出明确规定;对地质项目立项权进行划分;并对地质设计编审、地质工作质量管理、地质工作成果奖励、重要技术问题请示汇报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
第二节勘查设计管理
设计是正确组织地质勘查工作的先决条件,也是经济而有效地完成勘查任务的必要保证。1954年3月,地质部颁发了《地质勘查工作设计编制办法》。办法规定:设计内容应包括以往工作情况、地质工作设计、探矿施工设计、设计预算四个部分。设计编制应由地质队长或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将来执行勘查任务的工程技术人员共同进行。设计须报大区(或省)地质局批准,并报部备案,方可开展野外工作。没有设计不得施工。从1954年至1980年,贵州地质局坚持按上述办法管理,27年间,管理的重心是纠正不同时期出现的错误倾向。例如:50年代前期出现的脱面实际、生搬硬套苏联经验的倾向;三年大跃进时间出现的“边设计边施工”的错误作法,以及“文化大革命”时期对设计的全面否定和设计质量滑坡的倾向等。1981年至1990年间执行新的设计编审规定,根据勘查任务大小,实行部、局、队三级分工审批。
为使地质勘查设计既体现规范原则又符合矿区实际,在1962年至1990年期间,省地矿局在设计编审工作中先后实行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办法: ‘
一、设计现场审批制度:1962年至1963年期间,先后对开阳磷矿、水城小河边煤矿、清镇燕垅铝土矿、务川木油厂汞矿等重点矿区勘探设计进行现场审批,节省钻探工作量1.2万条米,坑道1700米,按当时的成本计算,节约投资120余万元(按1990年定额计算节约480万元左右)。
二、“三结合”审批设计:1962年开始实行地质设计“内、外三结合”审批制度。“内三结合”即领导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工人三结合;“外三结合”即地质部门、设计部门、生产部门三结合。通过两个“三结合”广泛听取意见,使勘查设计既符合矿区实际情况,又保证将来提交的地质报告符合生产,设计部门的需要。“外三结合”会议的结果,一般均写有会议纪要,作为共同遵循的依据。
三、发扬技术民主:1980年至1990年期间,由局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深入现场,在设计编制之前与基层技术人员共同讨论设计方案,对重大技术问题作出决策,并拟定设计大纲,再由基层单位编制上报审批,使设计审批过程中不出现重大变动,能够一次审查通过。
四、将设计编审纳入系统工程管理:在1987年至1990年期间,每个勘查矿区必须从年初开始,在加强野外施工.野外编录、取样化验、综合研究等项工作的同时,即根据地质工作进展情况,逐步拟定第二年工作方案,在年底结束野外工作即完成第二年勘查工作设计的初稿,并上报审批完毕,为第二年计划安排和施工准备创造了条件。
第三节 野外工作期间的技术管理
野外工作期间,地质技术管理工作主要是贯彻各种规章制度,指导、督促野外勘查人员遵照设计开展工作,以质量为中心,取全、取准各种原始资料,并及时进行综合整理,确保按期捉交地质报告。主要管理制度有:
—、地质工作报告制度 ’
野外勘查施工流动、分散,为使省级管理机关和地质大队及时掌握野外施工进度和地质情况的变化,从1954年开始实行地质工作举告制度。报告分月报、季报、年报及专题告四种。各野外工作小组必须按期将工作进展情况、成果。问题等列入报告之中,按分队、大队、主管局的次序逐级综合上报。部分重点矿区须直接上报主管部。1957年以后,地质工作报告主要由省级主管机关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由省级汇总后上报主管部,直接报部的矿区为数很少。1987年,根据贵州地矿局《关于地矿业务技术管理的哲行规定》,废除月报制度,实行季、年报制度。
三、工程验收制度, ’
地质勘查使用多种工作手段,包括钻探、坑探、槽探、浅井、物探、化探、地形测量、地质测量、岩矿测试等等,各项工程施工质量是地质工作质量的基础。从1954年开始,逐步建立健全了工程验收制度。每一工程结束,即由有关各方(包括分队主任工程师、地质技术人员、探矿技术人员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共同验收,并签字存档。质量达不到要求,则责令施工单位返工。需返工的工作量作报废工作量处理。1986年以后,部分施工单位与地质单位是甲乙方承包关系,返工费用则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三、质量检查制度
地质勘查工作中,长期坚持质量检查制度,逐步形成白检、互检、抽检与专职检查相结合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监控体系。
(一)质量四检查制度。为在日常工作中确保工作质量,从1965年起,推行地质资料四检查(即自查、组长查、主任工程师查和局主管工程师抽查)的制度,检查时采取室内、野外现场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质量检查员制度。对高度流动分散的工种,实行质检员跟踪检查制度。质量检查员主要由队聘请。此外,为加强对地质大队的质量检查,还由省级主管机关聘请少数质检员。
(三)全面质量大检查。1978年.1986年、1987年和1989年贵州省地矿局开展过四次全面大检查。检查工作由局总工程师牵头、组成检查组,对重点地质项目进行全面的质量检查。对工作质量好的予以表扬,对查出的问题限期改正。
一、地质项目野外验收制度
从1985年开始,省地矿局实行地质项目野外验收制度。对结束野外工作即将转入室内资料整理、编写报告的地质项目,包括区域地质调查项目、物化探项目、水文工程环境地质项目、矿产地质工作项目等逐个进行野外验收。做到结束一个,验收一个。验收工作的重点是:项目工作程度是否达到规范要求,基础资料是否充分、扎实,原始资料是否可信,野外工作阶段的综合资料是否达到要求等。野外验收由地质大队主持,对重点勘探矿区的验收,除局派人参加外还邀请生产部门、设计部门以及将来承担报告审查的机关(例如省矿产储量委员会)参加,避免到报告评审时才发现缺陷,又重新组织返回补课,造成国家资金损失和浪费。
五、评比奖励制度
1986年开始实行地质成果评比奖励制度。每年12月,省地矿局举办地质资料展评会,展品分为抽评展品和白荐展品两类。抽评展品由局随机指定,白荐展品由单位自行选定。
第四节 地质报告管理
地质报告管理包括组织提交和报告评审两个方面。
在野外施工结束后,组织人力编写和提交地质报告,是地质技术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省级主管机关除将报告提交纳入计划管理以外,主要是检查、督促、协助解决困难和组织经验交流粹项工作。
1960年,苗岭地质队完成炉山铁矿苦李井矿区勘探野外施工后,很快提交了地质报告。贵州地质局及时推广了他们的“四快一条龙”的经验。“四快”即:快速评价、快速勘探、快速编写地质报告、快速审批报告;“一条龙”即以地质工作为中心,各项工作“一条龙”统一安排,密切配合,使报告编制的全部工作经常化。在施工最后结束前,除储量计算图、储量计算表格及储量报告中某些数字以外,有关报告的文字编写和各种图件的编制都已完成初稿。施工一结束,最后完成储量的圈定和计算,即可清绘复制,提 [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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