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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铜川讯 从铜川市检察院了解到,为了有效预防和遏制煤矿安全事故,铜川市检察院在全国率先推行了检察官定期入矿安全巡访机制。
根据规定,市、县(区)两级检察院检察长,主管副检察长及预防职务犯罪、反渎职侵权部门的检察官,每季度要深入煤矿企业进行安全巡查。同时按照管理权限,各县区煤炭监管部门管理的煤矿企业,由各县区检察院组织安全巡访;市级监管的煤矿及省属煤矿企业,由市检察院组织安全巡访。
自该机制今年全面推行以来,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共组织巡访秀房沟、崔家沟、陈家山等煤矿20余处(次),查处的安全隐患目前正在限期整改中。查处职务犯罪案件1起,3人已被立案侦查,涉案赃物全部追回,挽回经济损失2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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