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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日上午,国土资源部部长、党组书记、国家土地总督察姜大明主持召开第11次部长办公会,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国土资源部关于下达2013年度稀土矿钨矿锑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的通知》,确定今年全国将维持离子型稀土开采总量不变的同时,适度增加岩矿型稀土开采指标;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维持2012年水平;锑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适度调减。 会议明确,为进一步“简政放权、转变职能”,积极发挥市场调控作用,加快优势矿种管理方式转变,同时防止产生投资过热、市场过度反应现象,国土资源部结合矿业权审批制度改革思路,在拟定2013年度稀土矿钨矿锑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时明确提出,取消锑矿矿业权暂停政策,调整钨矿和稀土矿矿业权差别化管理政策,微调锑矿综合利用指标的约束性政策。根据《通知》,锑矿的勘查、开采登记不再暂停,可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新立锑矿采矿权的,应符合开采总量控制的要求。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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