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矿权转让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3年9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180号),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4,385万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和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和发行保荐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连举、明宇飞 电 话:022-59898808 传 真:022-59898800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杨旋旋、齐飞 联系人:辛俯嵩 电话:010-65051166转1170 传真:010-65059562 特此公告。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九月十六日 [1]
中国矿权资源网http://www.kq81.com/矿权交易、矿权转让门户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