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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黑龙江省为了扭转安全生产的形势的被动局面大力展开了关闭和整合小煤矿的工作。通过开展煤矿安全的生产大检查大整顿工作,深入排查治理瓦斯、水、火、冲击地压等灾害,拟定在未来的3年内将煤炭企业总数控制在100家以内,煤矿数量控制在500处以内。
作为全国煤炭生产和调出大省之一,黑龙江省现已探明储量236.7亿吨,其中保有储量219.8亿吨,占东北三省总储量的73%。但由于煤田形态和构造复杂,开采条件差,煤矿数量众多,达800多处。其中,多数是30万吨及以下的小型矿井,占煤矿总数的95%%。近期,黑龙江省鹤岗、鸡西的煤矿先后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分别造成8人和16人死亡。经事后调查,这两起事故均与小煤矿私挖滥采、设备落后、管理混乱有关。
为减少安全隐患,黑龙江省决定全面推动小煤矿关闭整治整合工作,原则上对生产规模低于15万吨的小煤矿坚决予以淘汰,新建矿井不低于30万吨;所有地方小煤矿必须缴纳不少于3000万元的安全生产保证金,否则坚决不能生产。同时,黑龙江省政府成立煤矿安全整治整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整治整合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产煤市(地)制定整治整合方案,限期确定关闭矿井名单。
按计划,黑龙江将利用三年时间,通过兼并重组、改造升级和关闭退出等方式,实现“大矿兼并小矿,小矿联合做大”,培育多家大中型煤矿企业和企业集团,从而将煤炭企业总数控制在100家以内,煤矿数量控制在500处以内,大集团煤炭产量达到全省煤炭总产量的70%以上,使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数量和死亡人数大幅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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