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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由于矿山安全隐患问题一直是一个重点难点,日前,吉林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活动在辽源市启动。本次专项行动针对季节性安全生产事故易发多发的特点,采取“4+1”方式落实,对安全生产隐患实现“零发生”。
据了解,本次专项整治将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岗位安全责任落实为核心,以预防十类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通过隐患排查、集中治理和严格执法等措施,着力解决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行为,有效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同时也有利于矿权交易市场的发展,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将采取“4+1”方式落实,“4”是指一个季度有一项重点整治任务,“1”是根据不同地区非煤矿山企业的分布特点,有区别地开展针对性专项整治行动。
第一季度重点实施采空区、尾矿库专项整治;第二季度重点实施外包工程管理专项整治;第三季度重点实施尾矿库、排土场专项整治;第四季度重点实施中毒窒息和火灾事故专项整治。同时,针对石油天然气生产企业主要分布在长春、四平、松原、白城等地的实际,要求4个地区结合年度工作,组织开展防井喷失控和硫化氢中毒事故专项整治行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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