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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B
(提示的附录)
地震工程量的计算与统计
B1 野外数据采集的地震工程量按完成的物理点、剖面长度和勘探面积三个方面统计。
B2 物理点统计物理点分生产物理点及试验物理点。
B2.1生产物理点:
按观测系统设计,在测线上每个激发点桩号激发一次为一个生产物理点,同一桩号多次激发,观测系统又未改变者只算一个生产物理点。如在同一激发点桩号做必要的试验工作,其中一个作为生产物理点计算,其余为试验物理点。
B2.2计价条件物理点:
二维生产物理点统计按48道地震仪采集时进行,采用超过48道的地震仪采集时,折合为48道地震仪的计价条件物理点(含多分量采集),其计算公式为:
计价条件物理点=生产物理点× (N为接收道数)
B2.3试验物理点:
按试验方案每获一张记录为一个试验物理点。在同一点试验时,每放一炮必须有试验因素变化,如无任何因素变化多次激发所获得的多张记录只计一个试验物理点。如果试验线(段)的记录用于生产时,可按生产记录评价,其物理点按生产物理点统计,并扣除相应试验工作量。
B2.4在设计深度间隔上,各测点每炮算一个生产物理点,每口井一般做10%的检测点,计算工作量。 [1] [2] [3] [4]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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