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决定,将部本级发证矿山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委托单位,由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和自然资源部国土整治中心变更为中国自然资源经济研究院。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自然资源部 2020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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