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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部标准
进口电流互感器和电容式 SD 333-89
电压互感器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1989-03-27发布 1989-10-01实施
1 总则
1.1 本规范适用于进口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中性点有效接地系统的电流互感器 和电容式电压互感器。
1.2 对进口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互感器,各订货单位应根据本规范所列技术条 件向外商及制造部门提出要求,签订订货合同。
对设备的容量、型式、使用环境、安装方式、运输条件(重量、尺寸等)的特殊 要求,订货单位应在订货时向外商及制造部门提出,在本规范内不作规定。
1.3 对进口互感器应按本规范试验大纲中所列试验项目和标准进行验收。在正式 投入运行前应将全部验收试验结果提交运行单位。
1.4 本规范未尽之处,可参考IEC及有关国家标准。
本规范引用了如下IEC出版物和国家标准:
IEC185(1987)《电流互感器》;
IEC186(1987)《电压互感器》;
IEC358(1983)草案《耦合电容器及电容分压器》;
IEC44-4(1980)《互感器》第四部分:局部放电测量;
IEC60(1973)《高电压试验技术》;
IEC85(1984)《电气绝缘材料的热性能评价和分析》;
GB1208-87《电流互感器》;
GB1207-87《电压互感器》;
GB5582-85《高压电力设备外绝缘污秽等级》。
2 电流互感器
2.1 使用条件
2.1.1 海拔
不超过1000m。
2.1.2 风速
最大35m/s(允许按当地气候条件提出技术要求)。
2.1.3 相对湿度
在25℃时月平均值不高于90%。
2.1.4 环境温度
a.最高温度40℃,并应另加考虑太阳辐射影响,日照为0.1W/cm2,风速 0.5m/s;
b.最高日平均温度30℃或35℃;
c.最大日温差25℃或30℃;
d.最低温度-30℃或-40℃。
2.1.5 覆冰厚度
在风速不大于15m/s或20m/s时,覆冰厚度10mm或20mm。
2.1.6 耐地震能力
分三档:

正弦波时间等于自振频率3周波。
安全系数等于1.67。
2.1.7 设备的自振频率
由厂家提供。
2.1.8 大气条件
大气中无严重侵蚀性和爆炸性介质。
2.2 技术参数
2.2.1 结构型式
户内或户外,单相,微正压全密封或充氮、充油或充石英砂,一般型或防爆 型等。
2.2.2 额定频率
50Hz。

2.2.6 额定二次电流
1A或5A(如有二次中间抽头,应特殊标明)。
2.2.7 额定电流比
a.测量级150~2500/1A或5A;
b.保护级150~2500/1A或5A。
2.2.8 铁芯数
根据具体情况选用4,5,6个。
2.2.9 铁芯结构
一般型,TPX,TPY,TPZ。
2.2.10 级次组合
根据用户要求,一般为P/P/P/P/0.5/0.5(或0.2)。
2.2.11 二次绕组的额定输出
根据情况选用5,10,15,20,25,30,50,60,80,100VA。
2.2.12 标准准确级
根据具体情况选用:
a.测量级0.2,0.5,1.0级;
b.保护级5P,10P。
2.2.13 误差限值
见表1。
 表1
2.2.14 标准准确限值系数
根据具体情况选用10,15,20。
2.2.15 仪表保安系数
F5>5。
2.3 绝缘水平
2.3.1 一次绕组绝缘试验
绝缘水平见表2。
2.3.1.1 全波冲击试验(1.2/50μs)。
2.3.1.2 截波冲击试验(过零系数0.25~0.35,截断时间2~5μs,视在截断时 间≤0.5μs)。
2.3.1.3 操作波试验(250/2500μs)。
2.3.1.4 工频耐压试验(1min)。
2.3.1.5 一次绕组段间工频耐压试验3kV(有效值)、1min。
2.3.2 二次绕组绝缘试验
表2
2.3.2.1 二次绕组对地及二次绕组之间工频耐压试验3kV(有效值)、1min。
2.3.2.2 二次绕组匝间耐压试验,绕组的匝间绝缘应能承受二次绕组两端上的匝间 过电压4.5kV(峰值)、1min。
2.4 局部放电水平
预加电压0.8×1.3Um,时间不少于10s,然后降至1.1Um/、1min后局部 放电量不大于10pC,同时记录局部放电起始电压和熄灭电压,对330kV和 500kV级的电流互感器,也可参照IEC-185(1987)第10.2.1和17.3条规定的方法 Ⅱ与交流耐压试验结合在一起进行,此时雷电冲击试验是出厂试验。
2.5 介质损耗因数
在1.1/下,电流互感器的介质损耗因数tgδ:
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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