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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330、500kV并联电抗器 技术规范 SD327-89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 关于颁发《进口220~500kV电力变压器 技术规范》等二项部标准的通知
能源技(1989)293号
《进口220~500kV电力变压器技术规范》SD326-89和《进口330、 500kV并联电抗器技术规范》SD327-89二项部标准,经审查通过,现予颁 发。该二项标准自1989年10月1日起实施。
执行中的问题和意见,请告部变压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由水利电力出版社负责标准的出版和发行。
1989年3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部标准
SD327-89
进口330、500kV并联电抗器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1989-03-28发布 1989-10-01实施
1 引言
1.1 本技术规范提出了330kV、500kV系统补偿电容电流的并联电抗器进口技术 谈判所应遵循的基本要求。
1.2 只有当进口设备能满足技术要求,保证运行可靠性,并能取得显着经济效益 时,本技术条件才适用。
1.3 对个别地区的特殊使用条件,可在谈判中具体提出。
2 技术规范和使用条件
2.1 技术规范
2.1.1 设备最高工作电压:363kV、550kV;额定频率:50Hz。
2.1.2 电抗器的型式、额定容量、额定电压、额定电流、接地方式、电抗值、结构 要求以及运输重量及尺寸限制、环境的特殊要求等,由用户根据要求在订货时向 制造厂提出,但应尽量符合我国型谱中的有关规定。
2.2 使用环境条件
2.2.1 海拔高度:1000m
2.2.2 最大风速:35m/s
2.2.3 最高相对湿度:25℃下为90%
2.2.4 最高气温:+40℃
2.2.5 最低气温:-30℃
2.2.6 最大日温差:25℃
2.2.7 覆冰厚度:10mm
2.2.8 耐震能力
地震裂度9度地区:
地面水平加速度:0.4g
地面垂直加速度:0.2g
地震裂度8度地区:
地面水平加速度:0.25g
地面垂直加速度:0.125g
地震裂度7度地区:
地面水平加速度:0.2g
地面垂直加速度:0.1g
(地震波为正弦波,持续时间三个周波,安全系数1.67)
3 绝缘水平和技术要求
3.1 绝缘水平
3.1.1 500kV、330kV侧:当绝缘设计满足最低绝缘配合要求时采用下列标准(见 表1)。
表1
 注:①表中给出不同级基准绝缘水平,由用户根据电网特点和过电压保护设备的 性能等具体情况选用;
②截波试验的要求按GB 311.3-83规定。
3.1.2 中性点绝缘水平
500kV:一分钟工频耐受电压:325kV(有效值);
雷电冲击全波:750kV(峰值);
330kV:一分钟工频耐受电压:140kV(有效值);
雷电冲击全波:325kV(峰值)。
3.2 技术要求
3.2.1 损耗:
容量 40 50 60(Mvar)
总损耗不大于 120 150 180(kW)
总损耗允许偏差值应订明确,但不超过+15%。
3.2.2 温升:应在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下进行测量,试验方法参照IEC76-2《电 力变压器》进行,温升限值见表2。
表2

3.2.3 额定电压下电流的偏差
±5%额定电流。对三相并联电抗器或对单相并联电抗器的三相组,当施加对 称电压时,三相电流的偏差应不大于平均值的±2%,并且应在上述规定的±5% 偏差之内。
3.2.4 励磁特性
在1.4倍额定电压以下应基本上为线性,1.4倍额定电压下的电流不应大于 1.4倍额定电流的3%;在伏安特性曲线上,对应于1.4倍和1.7倍电压连线的平均 斜率不得小于原斜率的50%。
3.2.5 电抗器电流的允许谐波分量
对直接接地的并联电抗器,当施加正弦波形的额定电压时,电抗器电流的三 次谐波分量的最大允许峰值为基波分量峰值的3%。
3.2.6 在额定电压运行情况下,允许过电压倍数和时间:
过电压倍数 1.05 1.15 1.2 1.25 1.3 1.4
允许时间 连续 20min 3min 1min 20s 8s
3.2.7 局部放电试验
测试方法按IEC270《局部放电测量》和IEC76-3有关规定,试验电压和试 验标准应满足下述要求。
500kV端承受试验电压U=475kV,持续时间1h,端子的视在放电量不大于 300pC。
300kV端承受试验电压U=315kV,持续时间0.5h,端子的视在放电量不大于 500pC。
套管的测试方法按IEC270和IEC137《交流电压高于1000伏的套管技术条 件》有关规定。在试验电压下,油纸套管的视在放电量不大于10pC。
3.2.8 噪音水平
按IEC551《电力变压器和电抗器声级测量》的规定,在距离油箱2m处测 量,噪音水平不应大于80dB。
3.2.9 可见电晕和无线电干扰水平
在1.1倍最大工作相电压下,户外晴天夜晚应无可见电晕,无线电干扰水平 应不大于2500μV。
3.2.10 振动
在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下,电抗器外壳各部位最大振幅(峰-峰)应小于200μ m。
3.2.11 电抗器外壳经下列试验无渗漏,不变形。
真空度:全真空(残压小于13Pa);
正压:承受0.1MPa油压12h。
3.2.12 电抗器油的质量应符合厂家要求,制造厂应提供注入电抗器前的油质指 标,新油应符合IEC296的有关规定。从电抗器中取出的油的质量要求见附录 B。
3.2.13 电抗器应采取防止绝缘油老化的全密封装置或采用油自动干燥措施。
3.2.14 电抗器应装设压力释放装置,当压力超过0.05MPa时能可靠释放。
3.2.15 电抗器应装设气体继电器,对气体积累和油流冲击分别给出信号,气体放 气嘴应该用管道引到在运行中工作人员能够方便接近处。
3.2.16 电抗器应满足运输尺寸、重量的要求,应确定运输过程中耐冲撞的能力, 在运输过程中应装设冲撞记录器,公路运输允许倾斜15°。
3.3 电抗器套管
3.3.1 绝缘水平:等于或略高于电抗器的绝缘水平。
注:套管和电抗器一起做操作波耐压试验。
3.3.2 套管的泄漏比距按使用地区的污秽等级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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