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虑到内蒙古去产能奖补标准有所差异的实际情况,发改能源[2017]609号文件明确,各地省级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去产能奖补标准发布本区域产能指标交易指导价。请会同省级政府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区关闭退出煤矿中央财政专项奖补资金标准、地方资金配套情况等,研究发布本区域产能指标交易指导价参考范围。具体产能指标交易价格,可通过市场公开竞价确定或由交易双方自主协商确定。详细了解(国能综函煤炭[2017]1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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