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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涉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有色金属关键金属产业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获悉,广西从严开展涉重金属污染环境和非法采矿案件倒查十年专项行动以来,在涉重金属污染环境方面共立案56件,在非法采矿方面共立案299件,其中办理涉重金属污染环境和非法采矿类公益诉讼案件126件,追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1.1亿元。 广西是我国有色金属矿产的资源富集区。近年来,受发展方式、产业结构等因素影响,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积累的一些生态环境问题,成为制约当地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影响民生福祉的突出短板。2025年以来,广西按照国家行动方案要求,完成涉重金属环境隐患排查、风险评估、污染源整改等阶段性目标,涉重金属污染事件得到有效遏制。 目前,广西有关部门聚焦刁江、大环江、下雷河等7个重点流域,有色金属矿采选业、有色金属冶炼业、电解锰生产等14个重点行业,涉重金属企业、矿山、尾矿库等7个重点范围以及铅、砷等10个重点重金属类别,累计排查发现需整治涉重金属污染源1919个。广西有关部门对能立行立改的1564个污染源及时整改,消除了一批风险隐患;对355个不能立行立改的污染源,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划分“高、中、低”等级,以“一企一策”编制整治方案,实施分类整治,稳步推进涉重金属污染系统治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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