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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能源呼斯梁煤矿项目申请报告等编制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http://www.kq81.com 2025/3/21 9:06:43 矿权交易网

招标概况:
类 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中国内蒙古鄂尔多斯市
开始时间: 2025/3/21 结束时间: 2025/3/28
招标内容: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杭锦能源呼斯梁煤矿项目申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节能报告等编制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302400,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杭锦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杭锦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塔然高勒矿区总体规划的批复》(发改能源〔2007〕1388号)文件,塔然高勒煤矿采矿权包含塔然高勒井田和呼斯梁井田。

呼斯梁井田位于内蒙古东胜煤田塔然高勒矿区北部,行政隶属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呼斯梁井田面积118.2762km2,规划建设能力500万吨/年。井田内共有4个可采煤层,其中3-1煤全区可采,4-2煤大部可采,4-1、5-1局部可采。主采3-1煤层平均可采厚度2.71m,平均埋深483m。呼斯梁井田采矿证开采范围内可采煤层煤炭资源量为5.08亿吨,可采储量3.42亿吨。为独立开发建设呼斯梁矿井,现需开展呼斯梁煤矿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工作。

2.1.2招标范围:完成呼斯梁矿井及洗煤厂项目申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节能报告等编制服务。服务及要求内容如下:

(1)项目申请报告

编制呼斯梁矿井及选煤厂项目申请报告,通过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核。满足项目核准报批的政策条件,通过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查,取得核准批复。

(2)水土保持方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等相关政策要求编制呼斯梁矿井及选煤厂水土保持方案,通过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核,取得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

(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8〕第24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7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等相关政策要求编制呼斯梁矿井及选煤厂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通过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评审,取得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所涉及需开展的现场踏勘、现场环境现状监测、地下水环境水文地质调查、生态现状调查(采用无人机及现场调查等方式对井田内动植物进行调查等)、资料搜集(购买气象数据、遥感卫片及环境质量数据等)、编制《呼斯梁矿井及选煤厂项目环评水文地质补充勘查报告》、编制《呼斯梁矿井及选煤厂矸石充填专项设计报告》、征询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意见、邀请生态环境部门及环保专家召开的评审会议、公共媒体网站及政府网站平台进行公示等业务流程由中标人组织实施开展,采购人配合。

(4)节能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煤炭工业节能减排工作指导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编制工作指南》(2023年)等相关政策要求编制呼斯梁矿井及洗煤厂节能报告,负责组织评审机构完成节能报告的审核,通过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查,取得节能报告批复。

上述4个招标项目中标人应定时开展必要的培训,同时为招标人提供24小时项目咨询服务及其他约定事项。

2.1.3位置: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呼斯梁煤矿

2.1.4服务期:540个日历天,按杭锦能源公司要求分阶段编制报告,编制以杭锦能源公司正式委托函中的时间为准,按照招标人合同约定时间交付成果资料。

2.1.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资质证书:须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煤炭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批复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取得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批复的年产120万吨及以上规模新建井工煤矿项目立项申请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业绩各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及与合同对应的政府行业相关部门出具的项目核准批复文件、环境评价报告批复文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须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具有担任年产120万吨(含)及以上的规模新建井工煤矿项目立项申请报告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项目负责人经历1项,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3)需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应为企业缴纳的2024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内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当地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生态协作平台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3-2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3-28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能e招驱动安装包”及“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能e招首页→帮助中心→“国能e招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04-14 10: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成功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对开标记录表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文件组成(报价部分)”上传的文件进行加密,同时将加密的开标记录表发投标人备查;商务(不含报价)和技术评标完成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显示开标记录表和投标报价文件,发送密钥供投标人验证开标信息。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7.1 信息公开说明:

    (1)开标阶段,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等信息向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进行公示。

    (2)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对中标候选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向社会进行公示。

    (3)未进行公示的业绩(补充公示的业绩视为已公示业绩),评标阶段将不予认可。

     7.2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能e招(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家能源集团杭锦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锡尼镇

    邮    编:017400

    联 系 人:张淑清

    电    话:0477-3872018

    电子邮箱:11635142@chnenergy.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神木市大柳塔镇神东小区

    邮    编:719315

    联 系 人:李星、杜丽芳0912-8226320、8226307

    电    话:09128226320

    电子邮箱:13707611@cei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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