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夏电力银北区域脱硫剂(石灰石粉)集中采购公开招标 采 购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银北区域脱硫剂(石灰石粉)集中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400284,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电力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国电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330MW)燃煤发电机组本次采购的石灰石粉(碳酸钙)原料是有限公司在脱硫烟气处理时用的吸收剂原料。暂估数量:10000吨,供货形态为固体粉状,运输条件以公路为主,不考虑铁路,供货要求每天不小于100吨的供货能力。
(2)国电石嘴山第一发电有限公司(1×350MW+1×330MW)燃煤发电机组,本次采购的石灰石粉(碳酸钙)原料是一发公司在脱硫烟气处理时用的吸收剂原料。暂估数量:10410吨,供货形态为固体粉状,运输条件以公路为主,不考虑铁路,供货要求每天不小于100吨的供货能力。
(3)大唐平罗发电有限公司2×660MW机组烟气脱硫工程,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装置,按锅炉BMCR工况时100%烟气量,脱硫入口SO2浓度为3938mg/Nm³,脱硫效率≥99.2%,SO2排放浓度<35mg/Nm³设计。本次采购的石灰石粉(碳酸钙)原料是平罗发电公司在脱硫烟气处理时用的吸收剂原料。暂估数量:43357吨,供货形态为固体粉状,运输条件以公路为主,不考虑铁路,供货要求每天不小于150吨的供货能力。
(4)国电大武口热电有限公司2×330MW亚临界燃煤间接空冷机组。燃煤发电机组本次采购的石灰石粉(碳酸钙)原料是国电大武口热电有限公司脱硫剂(石灰石粉)料车经压缩空气卸入石灰石粉仓,在经过给料机、螺旋给料机至石灰石浆液箱制浆后使用或备用。暂估数量:70000吨,供货形态为固体粉状,运输条件以公路为主,不考虑铁路,供货要求每天不小于300吨的供货能力。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同时为国电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电石嘴山第一发电有限公司、大唐平罗发电有限公司、国电大武口热电有限公司采购脱硫石灰石粉,包括所用石灰石粉的供货、运输、装卸、性能试验、技术服务等工作。具体数量及要求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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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单位 |
物资名称 |
预估数量(吨) |
技术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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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国电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脱硫剂(石灰石粉) |
10000 |
碳酸钙(CaCO3)≥90%,氧化镁(MgO)<2%,酸不溶物含量≤3%;物理性质:石灰石粉的粒度应达到325目,标准过筛率≥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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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国电石嘴山第一发电有限公司 |
脱硫剂(石灰石粉) |
10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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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大唐平罗发电有限公司 |
脱硫剂(石灰石粉) |
433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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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国电大武口热电有限公司 |
脱硫剂(石灰石粉) |
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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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合计 |
1337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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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本次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最终结算按照实际使用数量进行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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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交货日期:自合同供货之日起1年,实际交货时间以招标方机组运行需要确定。
2.3交货地点:国电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电石嘴山第一发电有限公司、大唐平罗发电有限公司、国电大武口热电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资质要求:投标人可以为生产商或经销商。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商的的授权或与其签订销售协议。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项及以上电厂石灰石或石灰石粉产品供货业绩。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须为与本次标的相关的以往业绩合同扫描件,业绩证明文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供货范围、签定时间、合同签字页等合同信息(包括公章或合同章)。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其业绩为无效业绩。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国家能源招标网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1年01月21日 09时00分至2021年01月28日 17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的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5.1 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 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5.2 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工程公司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5.3 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5.4 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二。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5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工程公司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02-22 09: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招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国家能源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其他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需安装“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才能打开。
(2)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以免耽误投标文件的制作等事宜。
(3)联系方式:全电子技术支持电话(投标人如有招标文件的打开、投标文件的制作、加密解密、导入导出等问题):010-58131370,QQ咨询:3596126106。
购标申请审批电话:0951-6971438或0951-6971879。
投标人注册、招标文件费和会员费支付咨询电话:0951-6971438或0951-6971879。
9.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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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电力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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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卢让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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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951-59598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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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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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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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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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何强、王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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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9516971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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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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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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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2021年0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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