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矿山救护大队地震救援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地震救援装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LFTLZH【2012】-019
三、招标内容: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救援破拆工具
套
12
2
检测仪器
套
3
3
辅助救援器材
套
5
1、投标人必须按经营范围投标,所投包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项目的供应、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等相应要求为准;
3、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30日内;
四、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所需的其它特定条件。
五、所投产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的资料:(通过有效年检的)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5、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经办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清晰彩色影印件(两套留存),且属于合法有效的。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有关本次招标的具体事宜请与项目联系人咨询)
注: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2年12月11日-2012年12月20日
08:30-11:30,15:00-17:30(公休日除外)
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收款单位全称: 临汾市同力政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 尧都农村商业银行东城支行
帐 号: 601171010300000000704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1、时间:2012年12月31日上午9 :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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